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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JPN/259
通报标题:醋质量标签标准修订概要
通报成员:日本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醋 HS:2209 ICS:67.220
通报文件的名称:醋质量标签标准修订概要 页数: 1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08-06-23
内容概述:1) “酿造醋”的定义变为:-把植物、蜂蜜及其它农产品如甘蔗列入许可成分清单;-规定产品中的固定酸、总糖量和总氮量的转换条件为“4个百分比酸度转换为含量百分比”。2) 植物、其它农产品或蜂蜜中超过一定数量的单一成分制成的产品,应在标签上标明‘酿造醋(XX醋)’。(XX是成分名称)。不少于两种植物或植物醋制成的产品,如果其中一种植物超过一定数量的话,应在标签上标明‘酿造醋’或‘植物醋’。3) 成分标签应遵守加工食品质量标签标准(2000年3月31日农林水产省通报No. 513),除了合成醋中使用的冰醋酸和醋酸标签以外。4) 标明“酿造醋”的产品(XX醋)在产品名称中可以使用成分名称XX。
目的和理由:为适应各种醋产品和各种成分及在消费者选择产品时向消费者提供更充分的产品信息。
相关文件:(a)提案与现行标准比较表(4页,日语);(b)醋质量标签标准(2000年12月19日农林水产省通报No. 1668);(c)加工食品质量标签标准(2000年3月31日农林水产省通报No. 513);(d) 农林产品标准化与适当标签法(1950年法案No. 175)。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08年冬季(公布在官方公报上)
拟生效日期:公布在官方公报上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