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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399
通报标题:《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修订草案)》
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涉及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的相关产品 HS:9850 ICS:99.100
通报文件的名称:《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规定(修订草案)》 页数: 13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08-06-24
内容概述:本修订草案规定,涉及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的产品,必须经过强制性产品认证,并标注认证标志后,方可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同时规定了认证程序、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的使用、监督管理措施和法律责任。
目的和理由:保护国家安全、防止欺诈行为、保护人体健康或者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或者健康、保护环境
相关文件:无
依据条例:[ ]2.9.2 [ ]2.10.1 [X]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WTO秘书处散发之日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