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EEC/220
通报标题:关于不将骨油包括在理事会指令91/414/EEC的附件I中,并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授权的委员会决议草案
通报成员:欧盟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骨油(植物保护产品活性物质) HS:3808 ICS:65.100
通报文件的名称:关于不将骨油包括在理事会指令91/414/EEC的附件I中,并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授权的委员会决议草案 页数: 3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08-10-21
内容概述:本委员会决议草案规定了该物质不包括在共同体肯定列表中,而且成员国必须自批准日期起6个月内撤回对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授权。本决议仅涉及这种物质投放市场,而对共同体和国家关于杀虫剂残留物的最高农残量标准(MRLs)无影响。
目的和理由:br 为了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关于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指令91/414/EEC设立了一个植物保护产品授权和投放市场的协调框架。br该指令的第8条第(2)款规定了一项在12年期间逐步对市场上的植物保护产品所含活性物质进行审查的程序。审查后将评定结果有利的物质包括在该指令的附件I中。br骨油是该工作程序第四阶段所覆盖的物质。br该物质符合法规1095/2007的附件VII中规定的有害物质标准,因此须做出不包括的决议。因此,依照指令91/414/EEC的第4(6)条规定,成员国允许处理、贮存、投放市场和使用含有这些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现有存货的宽限期最迟应当自批准日期起18个月终止。
相关文件:1991年7月15日的,关于植物保护产品投放市场的理事会指令91/414/EEC,1991年8月19日的官方公报L230,第1页。http://eur-lex.europa.eu/LexUriServ/LexUriServ.do?uri=CONSLEG:1991L0414:20070201:EN:PDF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08年12月底
拟生效日期:自公布日期起20天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