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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ZE/269
通报标题:通用措施编号0111-OOP-C106-26-指定测量仪器的型式批准、验证和测试的计量和技术要求:“用于确定能量气体及其混合物能量值的测量系统”;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负责部门:G/TBT/N/CZE/269
覆盖的产品:一项一般性措施,规定特定测量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特定测量仪器型式批准、检定和检查的试验方法 计量与测量。物理现象(ICS代码:17);(ICS代码17.020——计量与测量通用) HS: ICS:17,17.02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6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26-09-23
内容概述:
翻译
该法规规定了这些特定测量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特定测量仪器型式批准和检定的试验方法。
用于测定能源气体及其混合物能量值的测量系统,可作为特定测量仪器,依据经修订的关于计量的第505/1990号法案,在捷克共和国投放市场并投入使用。依据该法案,特定测量仪器是指已列入特定测量仪器类型清单(第345/2002号法令)的仪器,同时(由制造商/进口商)用于与消费者保护、合同关系、制裁征收、费用、关税和税收、健康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安全或受特别立法保护的其他公共利益相关的测量。因此,其目的类似于界定特定产品——依据第2014/31/EU号指令和第2014/32/EU号指令的非自动测量仪器和秤——的目的。本立法要求不适用于未出于上述目的在捷克共和国投放市场的测量仪器,上述目的由经修订的关于计量的第505/1990号法案界定。
本通报立法的目的是规定这些特定测量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本立法还规定了此类特定测量仪器的型式批准和检定试验。
这项一般性措施在制定时着眼于实现既定目标,同时尽可能考虑国际标准及其他普遍接受的原则和规范。
关于计量的第505/1990号法案假定,对于第345/2002号法令附件所列的特定测量仪器类型(该法令规定了须经强制检定以及须经型式批准的测量仪器),其技术和计量要求,包括用于特定测量仪器型式批准、检定和检查目的的试验,应在一项一般性措施中予以规定。
鉴于预期目的,所规定的要求尽可能做到最低限度。此外,从制造商的角度来看,这些要求复现了产品规范性法规的通常要求。对于制造商或用户而言,型式批准或检定过程仅涉及证明相关要求已得到满足。此外,如果制造商已完成所有试验,则不必在型式批准时再次进行全部试验。在要求得到满足的情况下,适用承认的一般原则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骗行为和保护消费者
相关文件:参考基本文本:关于计量的第505/1990号法案,经修订第345/2002号法令,规定了用于强制检定的测量仪器和需要型式认证的测量仪器,经修订171及以下。经修正的第500/2004号法令《行政法》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2026-12-11
拟生效日期:2026-12-21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11月11日 [ ] 自通报之日起60天 负责处理本通报相关意见的机构或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捷克标准、计量与检测办公室 WTO/TBT咨询点 Biskupský dvůr 1148/5 110 00 布拉格1区——捷克共和国 电话:(+420) 221 802 194 电子邮箱:wto.tbt@unmz.gov.cz 网址:https://unmz.gov.cz/en/mezinarodni-vztahy/wto-tbt/informacni-stredisko-wto-t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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