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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ZE/267
通报标题:一般性质的测量编号:0111-OOP-C104-26-指定测量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型式批准、验证和重新测试的测试方法:“带样品温度控制或自动温度校正的实验室振荡型密度计”;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负责部门:G/TBT/N/CZE/267
覆盖的产品:一般性质的测量,规定特定测量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型式批准、验证和重新测试计量和测量的测试方法。物理现象(ICS编码:17)体积、质量、密度和粘度的测量(ICS编码:17.060) HS: ICS:17,17.06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7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26-08-24
内容概述:
该法规规定了这些指定测量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指定测量仪器的型式批准和验证的测试方法。具有样品温度控制或自动温度校正的实验室振荡型密度计可投放市场,并根据经修订的第505/1990号计量法作为指定测量仪器在捷克共和国投入使用。根据该法,特定测量仪器是指列入特定测量仪器类型清单(第345/2002号法令)的仪器,同时(由制造商/进口商)打算用于与保护消费者保护、合同关系、实施制裁、费用、关税和税收、健康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安全或保护受特别立法保护的其他公共利益相关的测量。因此,其目的类似于根据指令2014/31/EU和2014/32/EU定义特定产品——非自动测量仪器和秤。本立法的要求不适用于捷克共和国市场上未用于上述目的的测量仪器,如经修订的第505/1990号计量法所定义的。本通知立法的目的是为这些指定的测量仪器制定计量和技术要求。该立法还规定了该类型指定测量仪器的型式批准和验证的测试。拟订这一一般性措施是为了实现规定的目标,同时尽可能考虑到国际标准和其他普遍接受的原则和规范。关于计量的第505/1990号法令设想,第345/2002号法令附件中所列特定测量仪器类型的技术和计量要求将在一项一般性质的措施中详细规定,该法令规定了用于强制检定的测量仪器和需要型式批准的测量仪器,包括为型式批准、检定和重新测试特定测量仪器的测试。鉴于预期目的,规定的要求已保持在最低限度。此外,从制造商的角度来看,它们反映了产品相关法规中规定的标准要求。对于制造商或用户来说,型式认可或验证的过程只是意味着证明相关要求已经得到满足。此外,如果已经进行了所有试验,则不一定要求制造商在型式批准期间进行这些试验。在符合要求的情况下,适用广泛的承认原则。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骗行为和保护消费者
相关文件:参考基本文本:关于计量的第505/1990号法案,经修订第345/2002号法令,规定了用于强制检定的测量仪器和需要型式认证的测量仪器,经修订171及以下。经修正的第500/2004号法令《行政程序法》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2026-11-09
拟生效日期:2026-11-14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10月9日 []距通报60天 指定处理有关通报的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详细联系方式:捷克标准、计量和测试办公室 wto/TBT咨询点 Biskupskýdvur 1148/5110 00 Prague 1-捷克共和国 电话:(+420)221 802 194 电子邮件地址:wto.tbt@unmz.gov.cz 网站:https://unmz.gov.cz/en/mezinarodni-vztahy/wto-tbt/informacni-stredisko-wto-tbt/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