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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2332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平板电视与机顶盒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
通报成员:中国
负责部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覆盖的产品:LCD 液晶电视整机,OLED 电视整机,有线机顶盒/运营商 IPTV 盒,纯网络电视盒子 HS:852872;852871;851762 ICS:27.01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22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26-08-19
内容概述:
本文件规定了平板电视和普通用途机顶盒的能效等级、能效限定值以及测试方法。
本文件适用于在AC 220 V、50 Hz供电条件下正常工作,以模拟、数字射频信号或其他数字信号接收、解调及显示为主要功能的液晶电视和有机发光二极管电视。
本文件适用于在AC 220 V、50 Hz供电条件下正常工作的机顶盒,包括有线机顶盒、互联网机顶盒和IPTV机顶盒。
本文件不适用于:
a)以发光二极管(LED)为显示方式的显示设备;
b)地面机顶盒、卫星机顶盒、直播卫星机顶盒;
c)集成机顶盒功能的多网络、多业务、多硬件一体化融合型设备;
具备8K视频解调解码功能的机顶盒。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相关文件:无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12个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