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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ZE/266
通报标题:一般性质的测量编号:0111-OOP-C026-26-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指定测量仪器的型式批准、验证和检查的试验方法:“检验机构用于食品和食品立法规定的温度检查的温度计”。;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负责部门:G/TBT/N/CZE/266
覆盖的产品:规定特定测量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的一般性质的测量,包括特定测量仪器的型式批准、验证和检查的测试方法计量和测量。物理现象(ICS编码:17);(ICS编码17.200.20-温度测量仪器) HS: ICS:17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3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26-08-20
内容概述:
该法规规定了这些特定测量仪器的计量和技术要求,包括特定测量仪器型式批准和验证的测试方法。检验机构依据食品和食品立法规定的温度检查所用的温度计,可作为根据经修订的《计量法》第505/1990号法案规定的特定测量仪器在捷克共和国境内上市和使用。根据该法案,特定测量仪器是指列入特定测量仪器类型清单(第345/2002号法令)且(由制造商/进口商)预期用于以下公共利益保护领域测量的仪器:消费者保护、合同关系、处罚征收、费用、关税和税收、健康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安全,或由特别立法保护的其他公共利益。因此,其用途类似于界定根据指令2014/31/EU和2014/32/EU规定的特定产品——非自动衡器和称重仪表的用途。该立法的要求不适用于非为上述目的而在捷克共和国境内上市、且由经修订的《计量法》第505/1990号法案所界定的测量仪器。本通报立法的目的是为这些特定测量仪器规定计量和技术要求。该立法还规定了此类特定测量仪器型式批准和验证的测试。本一般性措施的制定旨在实现特定目标,同时尽可能考虑国际标准及其他公认的原则和规范。经修订的《计量法》第505/1990号法案规定,对于规定须进行强制验证和须进行型式批准的测量仪器的第345/2002号法令附件中所列的特定测量仪器类型,其技术和计量要求(包括用于特定测量仪器型式批准、验证和检查的测试)应由一般性措施予以规定。鉴于预期用途,所规定的要求尽可能最低限度。此外,从制造商的角度来看,这些要求复制了产品规范性法规中的常规要求。对于制造商或用户而言,型式批准或验证过程仅涉及证明相关要求已得到满足。此外,如果相关测试已经进行,制造商在型式批准时不一定必须进行所有测试。在满足要求的情况下,适用公认的一般原则。
目的和理由:防止欺骗行为和保护消费者
相关文件:参考基本文本:关于计量的第505/1990号法案,经修订第345/2002号法令,规定了用于强制检定的测量仪器和需要型式认证的测量仪器,经修订171及以下。经修正的第500/2004号法令《行政程序法》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2026-11-09
拟生效日期:2026-11-14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10月9日;指定处理有关通报的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详细联系方式:捷克标准、计量和测试办公室wto/TBT查询点Biskupskýdvur 1148/5110 00 Prague 1-捷克共和国 电话:(+420)221 802 194 电子邮件 地址:wto.tbt@unmz.gov.cz 网站:https://unmz.gov.cz/en/mezinarodni-vztahy/wto-tbt/informacni-stredisko-wto-tbt/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