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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IDN/190
通报标题:清真产品保证组织机构关于进入印度尼西亚的外国清真产品合规保证的法规草案;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负责部门:G/TBT/N/IDN/190
覆盖的产品:本条例适用于根据2024年第42号政府条例(关于实施清真产品保证)分阶段实施强制性清真认证的所有商品和服务,包括食品、饮料、药品、化妆品、化学产品、生物制品、基因工程产品、公众使用、利用或消费的消费品,以及与屠宰、加工、储存、包装、分销、销售和服务相关的服务。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4 页 使用语言: 印度尼西亚语
通报日期:2026-07-30
内容概述:
本法规草案确立了核查进入印度尼西亚市场的外国清真产品合规性的法律框架。该文件由清真产品保证组织机构(BPJPH)发布,规定进口货物必须在原产国接受严格的行政与实物检查,以确保其符合国家清真标准。文件明确了授权检验机构的具体要求,包括认证标准以及运行集成电子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必要性。进口商在提交海关申报之前,须取得清真产品保证报告(LPPH),以便通过国家单一窗口系统实现透明化流程。法规还详细规定了收费结构、程序时限以及对未履行上述法定义务的当事人适用的行政处罚。最终,这些规则旨在为印度尼西亚境内流通的所有清真认证产品提供法律保障和消费者保护。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防止欺骗行为和保护消费者
相关文件:关于实施清真产品保证的2024年第42号政府法规相关通报:G/TBT/N/IDN/131/Add.2
依据条例:[ ]2.9.2 [ ]2.10.1 [X]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9月28日;[X]距通报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本法规草案确立了核查进入印度尼西亚市场的外国清真产品合规性的法律框架。该文件由清真产品保证组织机构(BPJPH)发布,规定进口货物必须在原产国接受严格的行政与实物检查,以确保其符合国家清真标准。文件明确了授权检验机构的具体要求,包括认证标准以及运行集成电子系统进行数据交换的必要性。进口商在提交海关申报之前,须取得清真产品保证报告(LPPH),以便通过国家单一窗口系统实现透明化流程。法规还详细规定了收费结构、程序时限以及对未履行上述法定义务的当事人适用的行政处罚。最终,这些规则旨在为印度尼西亚境内流通的所有清真认证产品提供法律保障和消费者保护。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