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8月30日 星期日

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VNM/435

通报标题:颁布建筑材料产品和商品国家技术法规的通报草案(2页,越南语)以及QCVN XX:202X/BXD-建筑材料产品和商品国家技术法规草案;

通报成员:越南

负责部门:G/TBT/N/VNM/435

覆盖的产品:高风险及中风险建材产品及货物,涵盖以下主要类别的36个产品类型:水泥;水泥和混凝土添加剂(磷石膏、粒化高炉矿渣、电炉磷渣和粉煤灰);温石棉;建筑玻璃;天然和团聚/人造石板;瓷砖;蒸压加气混凝土制品和墙板;屋面产品;卫生器具;乳液墙漆;人造板;给排水管道及管件;石膏板和面板;以及源自工业副产品(燃煤电厂灰渣、钢渣和磷石膏混合物)的填充/筑堤材料。详细HS编码载于第41/2026/TT-BXD号通函附录II及III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45;2 页 使用语言: 越南语

通报日期:2026-07-20

内容概述:

本通报草案颁布国家技术法规QCVN xx:202x/BXD,取代第04/2023/TT-BXD号通报和QCVN 16:2023/BXD。本通报草案计划于2027年1月1日起生效。其中包含过渡性条款,适用于符合性证书、已注册或指定的符合性评估机构、已完成抽样的符合性评估档案,以及国内生产或进口的建筑材料及产品。该技术法规草案(QCVN)对在越南国内生产、进口、上市流通和使用的中高风险建筑材料产品及商品,规定了强制性技术要求、限值、测试方法和抽样程序。主要修订和增补内容包括:根据风险等级对所涵盖产品清单进行重新分类和调整;更新基本技术特性、限值、参考标准、测试方法和抽样程序;新增部分新型材料以及来源于工业副产品的填充/填方材料;明确符合性评估和符合性声明的原则,根据产品和风险等级分别采用方法2、方法5或方法7;对于高风险产品,符合性声明须以建设部指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为依据;对于中风险产品,符合性声明可以基于经认可/指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或基于经认可/指定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测试结果进行自我评估;规定相关组织和个人责任,同时对现有证书、符合性评估档案、已生产或进口的产品以及符合性评估机构制定过渡性安排。本国家技术法规草案未规定针对专为某一建设项目生产且不在市场上独立流通的建筑材料和产品质量管理程序。这些产品的质量依据建设法律、设计文件、技术规范及该项目适用的标准进行管理。进口商品的国家检验豁免或减免,并不改变确保商品符合本法规技术要求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本国家技术法规草案适用于:在本标准范围内生产、进口、经销、分销和使用建筑材料和产品的组织和个人;对建筑材料和产品开展符合性评估活动的检测机构和认证机构;国家管理机构、产品和商品质量检验机构,以及其他相关组织和个人。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环境保护;质量要求

相关文件:-经第35/2018/QH14号法律和第70/2025/QH15号法律修订的关于标准和技术条例的第68/2006/QH11号法律;-经第78/2025/QH15号法律修订的第05/2007/QH12号产品和货物质量法;-第135/2025/QH15号建筑法;-2026年1月16日第22/2026/ND-CP号政府令;-2026年1月23日第37/2026/ND-CP号政府令;-2026年6月15日第209/2026/ND-CP号政府令;-2026年4月9日第14/2026/TT-BKHCN号通知;-2026年4月9日第15/2026/TT-BKHCN号通知;-2026年6月26日第41/2026/TT-BXD号通知;-2023年6月30日第04/2023/TT-BXD号通告和QCVN 16:20 23/BXD相关通知:G/TBT/N/VNM/157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2026年10月

拟生效日期:2027-04-01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9月18日;[X]距通报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建设部科学、技术、环境和建筑材料司越南河内市 Cua Nam区Tran Hung Dao Street 80号 电话:(+84-24)39413201/39424015 电子邮件:dinh.vibm@gmail.com 网站:https://moc.gov.vn

平台介绍

使用指南

搜索标准

易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