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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589
通报标题:空气压缩机最低能效标准、能效分级标示及检查要求修正草案;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经济部能源署
覆盖的产品:安装在轮式底盘上用于牵引的其他空气压缩机(HS编码:8414.40);其他空气或气体压缩机(HS编码:8414.80) HS:8414.40;8414.80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6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26-03-27
内容概述:
为提高能源效率,经济部能源署提出修订空气压缩机最低能效标准及检查要求。该修订主要包括:扩大适用于定转速回转式、可变转速回转式及活塞式空气压缩机的管制压力范围,并提高可变转速回转式空气压缩机的最低能效标准及能效分级标准。
目的和理由:节能;环境保护
相关文件:2026年3月11日政府公报第032卷第43号(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e_detail.do?metaid=164079)能源管理法相关通报:G/TBT/N/TPKM/336
依据条例:[X]2.9.2 [ ]2.10.1 [X]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6年5月26日;[X]距通报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经济部标准计量检验局编号。第4节。台湾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1号 电话:+(886-2)23431700#1566 传真:+(886-2)23431804 电子邮件:tbtenq@bsmi.gov.tw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