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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IDN/175/Add.2
通报标题:G/TBT/N/IDN/175/Add.2(补遗)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负责部门:G/TBT/N/IDN/175/Add.2
覆盖的产品: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25-10-22
内容概述:
补遗原因:
[]评议期变更-日期:
[X]通报措施通过-日期:2025年9月15日
[X]通报措施公布-日期:2025年9月15日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5年12月15日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1获得: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IDN/final_measure/25_07054_00_x.pdf
[]通报措施撤回或撤销日期:若措施被重新通报,则相关编号为: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化,文本可从1获得: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1获得:
[]其他:
说明:清真产品保障机构(BPJPH)第90/2023号法令已被撤销,并由BPJPH负责人第221/2025号关于境外清真证书注册程序的法令取代。经国外清真认证机构(LHLN)认证的清真产品无需重新进行清真认证流程,但前提是该证书由已与BPJPH签订互认协议(MRA)的LHLN颁发。此类国外清真证书经BPJPH认可后,必须在BPJPH进行注册,产品方可进入印尼市场。
有关境外清真证书注册的更多规定,可通过以下链接查看:https://bpjph.halal.go.id/detail/registrasi-sertifikat-halal-luar-negeri
BPJPH官方认可的LHLN名单可通过以下链接查询:https://bpjph.halal.go.id/datalhln/
脚注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目的和理由: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