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0月17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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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ZE/258

通报标题:修订第358/2016号法令(关于特定设备的质量保证、技术安全要求以及合格评定与验证)的法令草案

通报成员:捷克共和国

负责部门:G/TBT/N/CZE/258

覆盖的产品:特定设备(和平利用核能领域),放射性或易裂变物质的运输、储存或处置包装 (ICS: 27.120) 能量与热传导工程 (ICS编码: 27) HS: ICS:27.120,27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58 页 使用语言: 捷克语

通报日期:2025-10-15

内容概述:

修订第358/2016号法令是由于需要使现行实践适应预期部署的新核能来源。拟议的修订包括:

在形式和实质上,区分了"修理"和"维护"过程,这在实际操作中,特别是在特定设备的运行中,并非总是界限分明。

实施由第83/2025号法案修正案引入的"特定设备部件"概念。

增加了防止所谓假冒或欺诈项目的措施。这是指那些技术要求符合性未得到充分评估、进行了不同程度计划或意图不当的测试、制作了不充分文件,但随后作为完全合格且完全合法的特定设备交付并部署在核设施运行中的设备。

合格评定程序的变更(例如,核设施运营者,即特定设备的运营者,可作为自身需求的合格评定机构。此概念由前述《原子能法》修正案引入,并在本法令中进一步细化)。

新制定的对执行合格评定人员的框架要求。

对本法令附件的修订,涉及技术要求的特定领域(澄清了各项要求)以及具体的合格评定程序(部分引入了新的合格评定程序,例如由运营者评定特定设备部件的符合性)。同时,根据实践需要,对现有的合格评定程序也进行了某些更改。

互认条款规定在《原子能法》(第263/2016号法案)中。


目的和理由:第358/2016号法令是执行性法规,特别是针对《原子能法》第57、58和59条。这些条款规定了所谓技术安全领域,即对具有特别重大核安全影响的特定设备的要求,因其有助于执行安全功能。在核设施中,此类特定设备至关重要,其正确运行及所需特性的正确实现有助于确保核安全。该法令不仅规定了此类特定设备的技术要求,而且特别是结合《原子能法》,规定了在此类特定设备的设计、生产、组装和调试期间,评估其是否符合对其施加的技术要求的方式。 此项合格评定由经认可的人员、授权人员,或在适用情况下由该特定设备的制造商或进口商执行。该法令根据特定设备所属的安全等级,规定了合格评定的范围和方法。最后同样重要的是,该法令规定了所谓的技术安全或符合性测试,这意味着在特定设备已用于核设施运行的情况下,必须持续评估其与技术要求的永久符合性。 基于实践经验,目前有必要在若干方面对该法令进行补充。继第83/2025号《原子能法》修正案之后,一些概念被拓宽,对于特定设备部件的要求有所放宽,并且引入了许多与特定设备运营者参与合格评定程序相关的新可能性。;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环境保护

相关文件:基本文本索引:2016/0299/CZ 基本文本已随先前通报转发:2016/0299/CZ

依据条例:[X]2.9.2 [ ]2.10.1 [X]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2026-01-22

拟生效日期:2026-02-01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5年12月19日;指定处理有关通报的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详细联系方式:捷克标准、计量与测试局 WTO/TBT咨询点 地址:Biskupský dvůr 1148/5, 110 00 Prague 1 - Czech Republic 电话:(+420) 221 802 194 电子邮箱:wto.tbt@unmz.gov.cz https://unmz.gov.cz/en/international-relations-2/wto-tbt/information-centre-wto-tb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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