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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AUS/154/Add.1
通报标题:G/TBT/N/AUS/154/Add.1(补遗)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负责部门:G/TBT/N/AUS/154/Add.1
覆盖的产品: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25-09-22
内容概述:
补遗原因:
[]评议期变更-日期:
[X]已通知采取的措施-日期:2025年8月13日
[X]通报措施公布-日期:2025年8月13日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5年8月13日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1获得:
https://www.foodstandards.gov.au/food-standards-code/gazette/amendment-no-241
[]通报措施撤回或撤销日期:·若措施被重新通报,则相关编号为:
[]通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化,文本可从1获得: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1获得:
[]其他:
说明:
澳大利亚根据TBT协定第2.9.2条,在通报G/TBT/N/AUS/154中通报了P1059号提案(酒精饮料能量标签)的评估报告。评论截止日期为2023年3月16日。
共收到来自三个WTO成员(中国、美利坚合众国和欧洲联盟)和两个WTO观察员的评论意见。这些评论意见已在P1059号提案批准报告附录4的表2中予以处理和回应。
在审议收到的评论意见后,《澳新食品标准法典》已采纳经修订的、关于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销售的酒精饮料能量标签的要求草案。关于酒精饮料能量标签要求的实施文书已于2025年8月13日公布并于同日生效。酒精饮料能量标签的要求将于2028年8月13日正式实施。
经采纳的版本对先前通报的草案要求进行了以下修订:
规定了自愿性提供的、针对酒精体积分数超过1.15%的销售食品的营养信息面板的内容和格式要求。
增加了一项额外要求,即能量声明中需包含相当于一份饮料的大致标准饮用量。如果销售食品包含多于一份的用量,自愿性营养信息面板中也需标明此数量。
现有的关于标明销售食品中大致标准饮品数量的要求,不得出现在能量声明或营养信息面板中。
《澳新食品标准法典》可从以下网址获取:https://www.foodstandards.gov.au/food-standards-code/legislation
脚注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目的和理由: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