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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574
通报标题:关于手持电动工具法定检验要求的建议;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G/TBT/N/TPKM/574
覆盖的产品:带独立电动机的手持式机电工具(不包括锯和钻头)(HS编码:846729)带独立电动机的手持式锯(HS编码:846722)各种带独立电动机的手持式电钻(HS编码:846721) HS:846729;846722;846721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8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25-09-16
内容概述:
鉴于可充电手持式工具日益普及且消费者使用频率增高,因劣质锂电池潜在风险引发的产品安全问题已引起广泛关注。此外,手持式电动工具的最新安全与电磁兼容性(EMC)标准已正式颁布。为确保此类产品的电气安全及锂电池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现提议将可充电手持式电动工具纳入强制检验范围,并同步更新适用检验标准。符合性评定程序将维持不变。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
相关文件:政府公报,第031卷,第172号,日期为2025年9月10日。https://gazette.nat.gov.tw/egFront//e_detail.do?metaid=160008商检法 相关通报:G/TBT/N/TPKM/258
依据条例:[X]2.9.2 [ ]2.10.1 [X]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2028-01-01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5年11月15日;[X]距通报60天;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联系方式:WTO TBT咨询点经济部标准计量检验局 编号。第4节。台湾台北市中正区济南路1号 电话:+(886-2)23431700#1566 传真:+(886-2)23431804 电子邮件:tbtenq@bsmi.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