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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ISR/1399/Add.1
通报标题:G/TBT/N/ISR/1399/Add.1(补遗)
通报成员:以色列
负责部门:G/TBT/N/ISR/1399/Add.1
覆盖的产品: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25-08-19
内容概述:
补遗原因:
[]评议期变更-日期:
[]已通知采取的措施-日期:
[X]通报措施公布-日期:2025年8月17日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本修正案中包含的变更结合了修订第396/2005号法规(EC)各附件的以下欧盟法规:*第22节-某些产品中或产品上唑沙胺的最大残留水平-通过(EU)2025/146-2025年8月24日生效;*第23节-某些产品中或产品上啶虫脒的最大残留水平-通过(EU)2025/158-于2025年8月24日生效;*第24节-某些产品中或产品上芬布康唑和戊康唑的最大残留水平-通过(EU)2025/195-于2025年8月24日生效;*第25节-某些产品中或其上的环氧嘧啶、二氯丙啶、氟吡呋酮、甲基壬基酮、植物油/香茅油、山梨酸钾和膦酸钾的最大残留水平-通过(EU)2025/581-于2025年8月24日生效;*第26节-特定产品中或产品上的氰苯甲酰胺、氟虫腈、溴氰菊酯、甲氟康唑、甲吡喹酮和氧噻哌林的最大残留水平-通过(EU)2025/1164-2025年8月24日生效;*第27节-某些产品中或其上的氯丙嗪、氟哌唑、益康唑、甲氧基虫酰肼、S-异丙甲草胺和氟磺隆的最大残留水平-通过(EU)2025/1163-于2026年1月6日生效。
[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1获得:
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5/TBT/ISR/final_measure/25_05330_00_x.pdf
[]通报措施撤回或撤销日期:若措施被重新通报,则相关编号为: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发生变化,文本可从1获得: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
[]发布的解释性指南和文本可从1获得:
[]其他:
描述:-
脚注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目的和理由: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