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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EU/1127
通报标题:执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第595/2009号条例(EC)的委员会执行条例草案,该条例涉及用于监测和记录某些重型车辆的燃料和能源消耗及里程,以及用于确定和记录其有效载荷或总重量的车载设备的技术要求;
通报成员:欧盟
负责部门:欧盟委员会指定处理有关通知的评论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网站地址,如果有)如果与上述内容不同,则应注明:欧盟委员会,EU-TBT查询点,传真:+(32)2 299 80 43,电子邮件:grow-eu-tbt@ec.europa.eu网站:防止国际贸易壁垒TBT-欧盟委员会
覆盖的产品:重型车辆:运输二氧化碳排放;运输废气排放(ICS 13.040.50),商用车辆(ISC 43.080) HS:87 ICS:43.080,13.040.5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0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25-03-25
内容概述: 欧盟委员会实施条例(EU)595/2009要求欧盟委员会就安装车载设备的技术要求采取实施措施,以监控和记录M2、M3、N2和N3类机动车的燃料和/或能源消耗和里程,以及确定和记录符合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U)2019/1242第2(1)条第一小段第(a)、(b)、(c)或(d)点规定的特征的车辆及其与O3和O4类车辆的组合的有效载荷或总重量,包括组合内车辆之间的数据传输,必要时。实施法规的目的是建立一种机制,以评估根据法规(EU)2017/2400确定的二氧化碳排放和能源消耗值的真实代表性。确保这些值的真实世界代表性的最可靠方法是使用来自车载燃料和/或能量消耗监测设备的数据。根据法规(EU)2017/2400确定二氧化碳排放量的监管程序考虑了任务概况、负载、燃料类型和车辆总质量。因此,还应根据车辆总重量和车速记录油耗和里程值,以便进行适当的比较。本法规考虑了根据法规(EC)595/2009批准的各种动力系统,并根据法规(EU)2017/2400和法规(EU)582/2011进行的测试评估了器械的准确性。
目的和理由:为了确保根据法规(EU)2017/2400确定的重型车辆的燃料和能源消耗以及CO2排放的真实代表性,并用于确定制造商是否符合法规(EU)2019/1242中规定的重型车辆的CO2排放性能标准,重型车辆的车载燃料和/或能耗监控装置是必要的,;消费者信息、标签;环境保护
相关文件:第595/2009号条例(欧共体)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CELEX%3A32009R0595Regulation (EU) 2017/2400 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17/2400/ojRegulation (EU) 582/2011 http://data.europa.eu/eli/reg/2011/582/2022-12-10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2025年6月
拟生效日期:2025年7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知后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