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1日 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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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DNK/139

通报标题:关于车辆及其设备和使用技术要求的行政命令;

通报成员:丹麦

负责部门:丹麦道路交通管理局Sorsigvej 356760 Ribedenmark电话:+45 722 1 889 9电子邮件:info@fstyr.dk指定处理有关通报意见的机构或当局的名称和地址(包括电话和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和网站地址,如果有)如果与上述内容不同,则应注明:丹麦商业管理局Langelinie Allé17DK-2100 Copenhagen ø Denmark电话:+45 35 29 10 00电子邮件:notifikationer@erst.dk

覆盖的产品:汽车(M1、M2、M3)、货车(N1、N2、N3)、摩托车(2轮和3轮)、轻便摩托车、拖拉机、非道路移动机械、挂车(O1、O2、O3、O4)和农用车等。受影响的车辆类型对应于EU-法规2018/858/EU、167/2013/EU和168/2013/EU中提及的车辆类型。 HS:87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238 页 使用语言: 丹麦语

通报日期:2025-03-31

内容概述: 车辆及其设备的技术要求,当车辆已经获得或即将获得国家、个人批准时。因此,未经改装的欧盟型式认证车辆不包括在内。必须获得批准的改装车辆的相应规则,无论车辆最初是否获得欧盟型式认证。在《丹麦交通管理法》适用的地方对车辆使用的监管。

目的和理由:该提案旨在更新丹麦关于轮胎胎面深度的法规,以及车辆工作空间照明灯的法规。后者是丹麦特有的规定,因此欧盟现行法规中并无相关条款。

相关文件:《关于车辆及其设备与使用的技术要求的行政命令》(《道路交通法》)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3.2 [ ]7.2

拟批准日期:2025-06-25

拟生效日期:2025-07-01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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