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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IDN/129/Add.2
通报标题:G/TBT/N/IDN/129/Add.2(补遗)
通报成员:印度尼西亚
负责部门:G/TBT/N/IDN/129/Add.2
覆盖的产品: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25-02-26
内容概述:补遗理由:
[]评议期已更改-日期:
[X]已批准的通报措施-日期:2024年11月13日
[X]已公布的通报措施-日期:2024年11月20日
[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5年5月20日
[X]最终措施的文本可从1获取:
https://jdih.kemenperin.go.id/dokumen/view?id=1558
G/TBT/IDN/IDN/final_measure/25_01660_00_x.pdf
[]通报措施撤回或撤销-日期:如措施重新通报,相关符号:
[]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已更改,文本可从1获取:新的评议截止日期(如适用):
[]已发布解释性指导意见,文本可从1获取:
[]其他:
说明:工业部2021年第15号法规已被撤销,并由工业部2024年第74号关于强制执行印度尼西亚注射用玻璃制成的安瓿和小瓶国家标准的法规取代。
该法规涵盖了使用5类认证计划颁发SNI证书、生产过程评估和ISO15378:2017的实施,包括基于以下标准的产品质量测试:
SNI8823:2019(安瓿)和SNI4082:2019(小瓶),具有关税后/协调系统(HS)编号:
a.7010.10.00用于安瓿;和
乙。适用于小瓶的Ex.7010.90.40。
在本法规之前生产的国产或进口安瓿和小瓶产品自执行之日起最多1年内仍可分销。
脚注1: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最终/修订措施和/或解释性指南的文本出处获取上述信息。
目的和理由: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