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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ISR/1109/Add.1
通报标题:G/TBT/N/ISR/1109/Add.1(补遗)
通报成员:以色列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25-01-24
内容概述:标题:公共卫生保护法规(食品)(致醉饮料食品)5785-2025补遗理由:[]评议期已更改-日期:[]通报措施已批准-日期:[X]通报措施已公布-日期:2025年1月22日[X]通报措施生效-日期:2025年2月1日[X]最终措施文本可从[footnoteRef:1]获取:[1:此信息可通过网站地址、pdf附件或其他有关最终/修订措施文本和/或解释指南的信息提供。]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20/TBT/ISR/20_2190_00_x.pdf[]通报措施撤回或撤销-日期:措施重新通报时的相关符号:[]通报措施的内容或范围已更改,文本可从1获取:新的意见反馈截止日期(如适用):[]发布解释性指南,文本可从1获取:[]其他:说明:该法规将于2025年2月1日生效,但有以下豁免:1。持有经济部有效进口许可证的进口商将被视为注册进口商,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延长六个月。在生效日期之前签发的进口许可证有效期至到期。在此期间,它们将被视为进口酒精饮料的初步许可证。在生效日期前五年内在经批准的实验室进行的实验室测试将被视为获得初步进口许可证的有效方法。但是,其有效期将限制为自测试之日起十年。进口许可证是指根据经济部总干事第2.5号令签发的许可证,在新法规颁布之前有效,并在该部网站上公布.这些规定旨在促进向新法规的过渡,并确保进口许可证的连续性。
目的和理由: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