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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EU/883
通报标题:关于实施欧洲议会和欧盟理事会(EC)第595/2009号法规(针对重型拖车对机动车的二氧化碳排放量、油耗、能耗和零排放范围的影响制定了重型拖车的性能要求)以及修订(EU)第2020/683号法规的委员会实施法规草案
通报成员:欧盟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重型车辆;交通二氧化碳排放量;交通尾气排放(ICS13.040.50)、商用车(ICS43.080) HS:87 ICS:43.08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5;50 页 使用语言: 英语;英语
通报日期:2022-03-17
内容概述:委员会采取实施上述行动的目的是帮助制造商利用一项模拟工具对技术允许最大质量超过8000kg的重型载货拖车进行认证,确定拖车对牵引车二氧化碳排放量的影响。上述认证和模拟依据(EU)第2017/2400号机动车法规制定的原则,借此将VECTO工具的使用范围扩大至O3和O4类拖车
目的和理由:重型载货车辆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和油耗应在认证期间使用标准拖车确定。实际使用的拖车可能同标准类型不同。该法规规定了相关拖车对牵引机动车二氧化碳排放量以及油耗的影响的认证规则。另外,该法规让人们可以对各类车辆进行比较,促进效能更高的拖车更快地被市场采用,旨在显著降低道路运输部门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重型载货拖车的认证对于许多相关方面更为重要,比如采购决策或者通行费。;环境保护
相关文件:(EC)第595/2009号法规和(EU)第2017/2400号法规https://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ALL/?uri=CELEX%3A32009R0595https://eur-lex.europa.eu/eli/reg/2017/2400/oj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2022年5月
拟生效日期:2022年6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