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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VNM/216
通报标题:规定通过电子方式显示某些强制性标签内容的通知草案
通报成员:越南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一般产品和货物 HS:9850 ICS:55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4 页 使用语言: 越南语
通报日期:2022-01-21
内容概述:该通知草案详细介绍了2021年12月9日颁布的第111/2021/ND-CP号法令的第1条第5款中规定的强制性内容的标签,这一节对政府于2017年4月14日颁布的关于货物标签的第43/2017/ND-CP号法令第10条第4款的修订和补充。本通知适用于在越南生产和交易货物的组织和个人、进口能够以电子方式显示货物标签内容的货物的组织和个人、国家机构和相关组织和个人。显示电子标签内容的方法1.显示在网站上,并附有货物标签或其商业包装上的链接信息的具体说明。2.显示在扫描码上,二维码直接贴在货物或其商业包装上。电子标签的位置显示电子标签的位置必须直接贴在货物或其商业包装上,便于肉眼和合适的设备阅读。以电子方式呈现标签内容的语言。以电子方式呈现标签内容的语言应符合第43/2017/ND-CP号法令第7条的规定。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防止欺诈行为和保护消费者;
相关文件:2007年11月21日颁布的《产品和货物质量法》2005年6月14日的《商法》2011年11月30日颁布的《消费者保护法》通报G/TBT/N/VNM/192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2022年6月
拟生效日期:2022年6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