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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EU/790

通报标题:欧盟委员会法规实施细则草案,不继续批准活性物质亚胺硫磷,依照欧洲议会和理事会关于植物保护产品上市的法规(EC)No1107/2009及修订欧盟委员会法规实施细则(EU)No540/2011附录

通报成员:欧盟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亚胺硫磷(杀虫剂活性物质);杀虫剂和其他农用化学品(ICS65.100)。 HS:3808   ICS:65.10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5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21-03-25

内容概述:本欧盟委员会法规实施细则草案规定依照法规(EC)No1107/2009不继续批准活性物质亚胺硫磷。成员国应撤销含有活性物质亚胺硫磷的植物保护产品授权。不继续批准是基于该物质在欧盟作为杀虫剂活性物质使用依照法规(EC)No1107/2009做出的首次评估。该物质以前依照指令91/414/EEC被评估和批准。本决议仅涉及该物质和含有该物质的植物保护产品的上市。在不继续批准和含有这种物质的产品库存宽限期到期后,将对最大残留(MRLs)采取单独措施,并将根据SPS程序发出单独通报。

目的和理由:对于依照法规(EC)No1107/2009(涉及植物保护产品上市)批准的活性物质,必须证明该物质对人类健康、动物健康或环境无害。法规第4条列出了必须遵守以便通过批准的标准(附录II详细说明)。在亚胺硫磷的评估和同业评审过程中,确定了一些未完成的关注问题和领域。这些在欧洲食品安全局(EFSA)的结论中做出详细说明。EFSA确定,即使使用个人防护设备或采取现有的缓解措施,对操作者、工人、旁观者和居民也有不可接受的风险,对消费者有很高的急性和慢性风险,对鸟类、哺乳动物、非目标节肢动物(包括蜜蜂)和水生生物也有很高的风险。此外,EFSA无法进行完整的消费者风险评估,因为根据申请者提供的资料,无法评估所有商品或所有潜在的相关代谢物。最后,EFSA得出结论,由于申请者没有提交适当的研究报告,因此无法完成对发育神经毒性评估。这些问题意味着亚胺硫磷不符合法规(EC)No1107/2009规定的批准标准。现有的授权必须撤销;欧盟成员国必须最迟在本措施草案生效之日起3个月内撤销现有的含有亚胺硫磷的植物保护产品。为符合法规(EC)No1107/2009第46条的宽限期,最迟生效后6个月到期(允许最后一个使用季节)。保护人类健康安全;保护动植物生命健康;保护环境。

相关文件:•2009年10月21日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No1107/2009关于植物保护产品上市及撤销理事会指令79/117/EEC和91/414/EEC: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PDF/?uri=CELEX:32009R1107&qid=1437730988988&from=EN•2011年5月25日欧盟委员会法规实施细则(EU)No540/2011执行欧洲议会和理事会法规(EC)No1107/2009关于批准的活性物质清单(OJL153,11.6.2011,p.1–186):http://eur-lex.europa.eu/legal-content/EN/TXT/?qid=1442928512004&uri=CELEX:32011R0540•活性物质亚胺硫磷的杀虫剂风险评估同业评审结论(EFSA杂志2021;19(3):6237)https://www.efsa.europa.eu/en/efsajournal/pub/6237。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2021年2季度

拟生效日期:在欧盟官方公报上公布后7天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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