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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430
通报标题:含有猪肉和猪的其它可食用部分的包装产品原产国标签法规草案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含有猪肉和猪的其他可食部分的预包装食品应标明其原产国(地);肉类和食用内脏(HS02)。 HS:02 ICS:67.120.10,67.12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1/2 页 使用语言: 英语/汉语
通报日期:2020-09-02
内容概述:根据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22条第1款第10项的规定,卫生福利部(MOHW)提议对含有猪肉和猪的其它可食用部分的产品的原产国标签要求进行监管,以向消费者提供选择信息。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信息、标签。
相关文件: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2021/01/01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0/09/07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