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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NZL/102
通报标题:管理汞和汞产品贸易:新西兰批准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方法
通报成员:新西兰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关于汞的水俣公约附件A第I部分所列的所有添加汞的新用途物质产品。管辖的产品有:•电池,以下除外:-汞含量<2%的纽扣式锌银氧化物电池-汞含量<2%的纽扣式锌空气电池•开关和继电器,以下除外:-高精度电容和损耗测量电桥-监控和控制仪器中的高频射频开关和继电器,每个电桥、开关或继电器的最大汞含量为20mg•含有规定数量汞的灯-用于普通照明的紧凑型荧光灯(CFL),<=30瓦,汞含量超过每盏灯2.5毫克,>30瓦,汞含量超过5毫克每盏灯-用于一般照明的线性荧光灯(LFL):-三频荧光粉<60瓦,每盏灯的汞含量超过5毫克-卤磷酸盐荧光粉<=40瓦,每盏灯的汞含量超过10毫克-用于一般照明的高压汞蒸气灯-冷阴极荧光灯和外部电极荧光灯•化妆品•杀虫剂、生物杀灭剂、局部防腐剂•非电子测量设备(气压计,湿度计,压力计,温度计,血压计)。 HS:2805 ICS:71.040.10,71.040.30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31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20-07-16
内容概述:我们建议:•修订进出口(限制)法案1988中的规定,禁止进出口特定的含汞产品。•根据废物最小化法案2008制定新法规,禁止在新西兰生产和销售某些含汞产品。这些变化以及其它国内法律变化,有望使新西兰的法规与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保持一致。
目的和理由:必须进行这些修改才能满足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的批准要求,该公约旨在应对人为汞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全球威胁。
相关文件:https://www.mfe.govt.nz/sites/default/files/media/Climate%20Change/minamata-convention-consultation.pdf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2021年4月
拟生效日期:2021年10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2020/09/15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