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05月08日 星期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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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VNM/170

通报标题:救生艇上使用的甚高频(VHF)无线电话国家技术法规草案

通报成员:越南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在156MHz至174MHz(国家无线电频谱规划中指定的特定频段)的海上移动服务频段运行的手持式VHF无线电话,适用于救生艇,并可在海上船舶中使用。符合QCVN要求的特定设备清单:救生艇上使用的VHF电话设备(HS:8517.18.00;描述:工作在156MHz至174MHz的海上移动业务频段的手持VHF无线电话(特定频段),适用于救生艇,并可在海上船舶中使用。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43 页 使用语言: 越南语

通报日期:2020-05-04

内容概述:本国家技术法规草案基于ETSIEN300225V1.5.1(2015-12)。本国家技术法规规定了在156MHz至174MHz(国家无线电频谱规划中指定的特定频带)的水上移动业务频段工作的手持VHF无线电话的最低要求,适用于救生艇和用于海上船舶。包括以下规定:1.一般规定2.技术要求3.法律要求4.组织和个人的义务5.实施附件A(标准性):用于相邻信道功率测量的测量接收机附件B(标准性):太阳辐射测试源附件C(标准性):救生艇上使用的VHF电话设备清单必须符合本QCVN的要求。参考文献本国家技术法规旨在取代当前的国家技术标准(QCVN50:2011/BTTTT“救生艇上使用的VHF无线电话国家技术法规”)。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类健康安全;质量要求。

相关文件:•产品和货物质量法案•标准与技术法规法案•2011年10月31日通知No.30/2011/TT-BTTTT规定了信息技术和通信部门的产品和货物强制认证和声明•2018年11月15日通知No.15/2018/TT-BTTTT修改和修订通知No.30/2011/TT-BTTTT•QCVN50:2011/BTTTT“救生艇上使用的VHF无线电话国家技术法规”。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

拟批准日期:2020/07/10

拟生效日期:2021/07/01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之后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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