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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USA/1178/Add.1
通报标题:硅酸盐水泥生产行业危险空气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补遗1)
通报成员:美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 HS: ICS:
通报文件的名称: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16-08-11
内容概述:以下2016年08月11日的信息根据美国代表团的要求分发。硅酸盐水泥生产行业危险空气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标题:硅酸盐水泥生产行业危险空气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部门:环保署(EPA)措施:直接最终法规摘要:环保署(EPA)现采取直接最终措施,修订硅酸盐水泥生产行业危险空气污染物排放国家标准。本直接最终法规提供了为期一年的需要使用氯化氢(HCl)连续排放监测系统(CEMS)证明符合HCl排放限制的排放源额外替代执行选择。替代执行选择是必须的,由于目前用于质量保证的标定气体的不可用性。本直接最终法规还恢复了无意中删除的熟料生产和窑进给率报告所需的法律文件。日期:如无进一步通报本法规于2016年9月8日生效,除非EPA在2016年8月24日之前收到大量反对意见。如果EPA收到大量反对意见,我们届时将在联邦纪事上公布撤销通报,告知公众法规并未生效。网址:https://members.wto.org/crnattachments/2016/TBT/USA/16_3270_00_e.pdf
目的和理由: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x]2.9.2,[]2.10.1,[]5.6.2,[]5.7.1,其他:
拟批准日期:
拟生效日期:
提意见截止日期: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