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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otif.00/298
通报标题:修订排放的限度(燃烧厂)的法令(环境管理A)和排放限度(燃烧厂)的法令(环境管理B)的法令(法定修订)。
通报成员:荷兰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燃烧厂,综合锅炉厂,气体涡轮机厂,气体涡轮机和内燃机(排放限度),包括净化烟道气措施(安装中的一部分)。 HS: ICS:13.040.40
通报文件的名称:修订排放的限度(燃烧厂)的法令(环境管理A)和排放限度(燃烧厂)的法令(环境管理B)的法令(法定修订)。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00-06-29
内容概述:本法令旨在修订排放限度(燃烧厂)法令(环境管理A)(此后:Bees A)和排放限度(燃烧厂)法令(环境管理B)(此后:Bees B)。法令旨在提高对现有的小型、燃烧天燃气锅炉装置用的过渡结构中的排放物的限制。本法令包含几个对Bees A 和B的法令的修改(不是关于内容的)。这些修订在一系列领域中改善和阐明法则,并将一系列现在陈旧的参考资料更新。下列措施可以包含技术法规:第1条,C节(Bees A的48(a)条的修订)和第2条,A到D,包括(法规3.22(a),4.2.1, 4.2.2和Bees B的附录第
目的和理由:保护环境
相关文件:- 环境管理法案的第8.40条;环境管理法案的第8.44条;排放限度(燃烧厂)法令(环境管理A)(1998法案和法令公告167);排放限度(燃烧厂)法令(环境管理B)(1998法案和法令公告168)。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00/11/01
拟生效日期:2001/01/01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0/09/06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