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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AN/17
通报标题:电讯设备规定
通报成员:加拿大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电讯设备 HS: ICS:33.050
通报文件的名称:电讯设备规定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英语和法语
通报日期:2001-10-16
内容概述:工业部正在制订电讯设备规定以陈述详细的要求执行1998年电讯法案所设的禁令的安排。这些规定要求:除非另有所描述,所有在加拿大分布的或进口到加拿大的电讯设备要有技术验收认证,所有的设备要符合现行的技术规范,并且所有的设备要进行相应的标记或标识。这些规定也旨在帮助实现加拿大的调整框架的现代化以满足自由的全球电讯市场的新的现状。
目的和理由:保护网络
相关文件:2001年9月29日,加拿大公报,第1部分。
依据条例:[ ]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不详
拟生效日期:不详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1/10/29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