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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18
通报标题:《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进口旧机电产品 HS:73,74,75,78,79,80,84,85,86,87,88,89,90,95 ICS:99.100
通报文件的名称:《进口旧机电产品检验监督管理办法》 页数: 6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03-04-25
内容概述:本办法规定了国家允许进口的、在中国境内销售、使用的旧机电产品的检验和监督管理工作,包括备案、装运前预检验、口岸报检和查验、到货检验等工作的基本程序和原则要求。
目的和理由: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保护环境,防止欺诈行为,确保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项目符合国家有
相关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
依据条例:[ ]2.9.2 [ ]2.10.1 [ ]5.6.2 [X]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02年12月31日
拟生效日期:2003年8月1日
提意见截止日期:不适用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