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9月06日 星期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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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HKG/18

通报标题:关于“营养资料标签制度”的咨询文件

通报成员:中国香港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预包装食品 HS:9801;9901 ICS:67.230;99.001

通报文件的名称:关于“营养资料标签制度”的咨询文件 页数: 42 页 使用语言: 英语、汉语

通报日期:2004-01-19

内容概述:经由对依据《公众卫生和市政条例》(香港法第132章)制定的法规的立法修正阶段,该咨询文件征求对实施预包装食品的强制营养标签建议的意见。建议要求第I阶段与营养声明有关的预包装食品使用营养标签(9种核心营养素和能量),同时,与营养声明无关的预包装食品可以在自愿基础上提供与特定要求一致的营养标签。第II阶段,除了获豁免的食物外,要求所有预包装食品均需附加营养标签。在实施第I 阶段之前,允许有2年的宽限期,并在第I 阶段实施后3年,实施第II阶段。该标签制度建议参考了食品法典委员会的《食典营养标签准则》。这份指南不适用于婴儿/较大婴儿的配方奶粉和婴幼儿食物,以及其他特殊膳食。法典的原则和指南适用于营养声明。

目的和理由:(a)便于消费者选择健康食品;BR(b)鼓励食品生产商在食品配方中使用健全的营养原则,这将有益于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希望在2005年左右将修改法规提交立法委员会审议。

拟生效日期:根据法律规定,第I 阶段将在2007年左右实施,第II 阶段将在2010年左右实施。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4/01/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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