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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AUS/29
通报标题:对提案P271–利口酒定义的评定草案
通报成员:澳大利亚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利口酒和符合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法典)中现有的利口酒定义的产品。BR所有的国家。进口的(以及国内生产的)在澳大利亚销售的食品 HS:22 ICS:67.160.10;67.160.20
通报文件的名称:对提案P271 – 利口酒定义的评定草案 页数: 32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04-03-10
内容概述:提案P271– 利口酒定义要求阐明法典中利口酒定义的最初目的。特别是,将制成的含酒精的混合饮料和软饮料(RTDs)从现在的定义中排除。许多在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的软饮料生产商提出要求免除适用于利口酒的营养信息标签和百分比标签。
目的和理由:如果所提议的对利口酒定义的修订被接受,那么将要求进口的,以及国内生产的软饮料需有其成分、百分比和营
相关文件:澳大利亚新西兰食品标准法典(英语)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预期2004年9月向政府通报,随后批准(公报),待政府考虑决定。
拟生效日期:待政府考虑决定公报后12个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4/0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