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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44
通报标题:《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道路车辆 HS:87 ICS:43
通报文件的名称:《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规定》 页数: 页 使用语言:
通报日期:2004-03-18
内容概述:法规规定了汽车缺陷的定义、缺陷汽车的管理范围、汽车缺陷的报告、调查和确认、主动召回和指令召回的工作程序。本法规适用于本国汽车制造商和其产品在中国境内销售的外国汽车制造商。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身安全。
相关文件:《中华人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2000年7月8日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04/3/12
拟生效日期:2004/10/01
提意见截止日期:不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