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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HA/151
通报标题:公共卫生部关于草药茶标准要求的通报草案
通报成员:泰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木菊(云香科)., 锦葵科瑰茄. 姜科植物姜, 红豆蔻 (姜科), 柠檬草, 桑树, 菊科植物红花, 积雪草, 露兜树科香草., 菊花. 及混合物种, 罗汉果, 灵芝, 大戟科余甘子, 绞股蓝,截耳瓣鱼藤 HS:09;1211 ICS:67.140.10
通报文件的名称:公共卫生部关于草药茶标准要求的通报草案 页数: 3 页 使用语言: 泰语
通报日期:2004-07-19
内容概述:MOPH认为有必要制定草药茶标准,以保护消费者,因为目前草药茶越来越被普遍地用作饮用茶来消费。上述名单中作为饮用茶原料的植物,必须符合MOPH 公布的草药含水量标准或含水量低于其重量的10%,并且不含有来自微生物、化学杀虫剂、添加剂和其他物质的、危害消费者的病原体或有毒物质。生产方法和工具、存储、容器和标签也必须符合相关法规。
目的和理由:食品安全。
相关文件:食品法案 B.E. 2522 (1979), MOPH通报 B.E. 2543 (2002) No. 214 和修正案B.E. 2544 (2001) No. 230。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通报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