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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USA/88
通报标题:氟乐灵;杀虫剂容许残留量提案
通报成员:美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杀虫剂容许残留量 HS:3808 ICS:65.100
通报文件的名称:氟乐灵;杀虫剂容许残留量提案 页数: 12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04-11-29
内容概述:该文件提议根据经1996年的食品质量保护法案(FQPA)修订的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规定薄荷油中氟乐灵的容许残留量。该修正案充分地改写了联邦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FFDCA)的第408项。作为结果,该修正案再次认为有必要规定(先前被认为是不必要的)有关某些物品中杀虫剂的容许残留量,诸如薄荷油。
目的和理由: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
相关文件:2004年11月24日的联邦纪事(FR) 第69卷第68287页;联邦法规法典(CFR)第40编第180部分。批准时将在联邦纪事上发表。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5/01/24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