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通报
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235
通报标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料通则》
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经过定量包装的,供直接饮用或用水冲调饮用的,乙醇含量不超过质量分数为0.5%的制品,不包括饮用药品。 HS: ICS:67.160.01
通报文件的名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饮料通则》 页数: 10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06-11-16
内容概述:本标准对饮料进行了分类,并且规定各类饮料的技术要求。标准中饮料分为11大类48小类并且进行了定义。本标准是在原《软饮料的分类》GB10789上修订完成的,标准的名称修订为《饮料通则》,内容上扩充了饮料分类并且加以准确描述,对技术指标进行了调整。GB 10789参考了CAC和FDA的有关标准和规定。如:2001年CAC发布的Codex Stan 227《瓶装∕包装饮用水通用标准(天然矿泉水除外)》和2005年发布的CODEX Stan 247《果汁类和果肉饮料类通用标准》。
目的和理由:保护贸易公平性和消费者权益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90天
拟生效日期:批准后6个月
提意见截止日期:WTO秘书处分发后60天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