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5月12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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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HA/236

通报标题:公共卫生部通报(No.10)B.E.2549(2006)Re:根据烟草产品控制法B.E.2535(1992)颁布的在香烟标签上标注有毒和致癌物质名称的标准、程序和条件

通报成员:泰国

负责部门:

覆盖的产品:烟草、烟草制品。 HS:2402 ICS:65.160

通报文件的名称:公共卫生部通报(No.10) B.E.2549(2006) Re:根据烟草产品控制法B.E. 2535 (1992)颁布的在香烟标签上标注有毒和致癌物质名称的标准、程序和条件 页数: 4 页 使用语言: 英语

通报日期:2007-06-19

内容概述:本部颁通报要求在香烟包装、烟盒或纸箱上标注香烟燃烧产生的有毒和致癌物质的名称。上述名称应按照模板印在黑色背景上。本通报实施之前180天内在泰国生产或进口到泰国的香烟将可豁免。然而,为在泰国之外销售而生产、进口的香烟或用于试验、分析和研究用途的香烟也应免除遵守本通报。

目的和理由:健康保护。

相关文件:批准时通报公布在:— 官方公报,Vol.123,特别部分101 ngor,2006年9月29日。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06/08/24

拟生效日期:2007/03/29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之日起60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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