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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地方标准规范复审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17-08-05  来源:  浏览次数:3974
                
                
                          根据《宁波市地方标准规范管理办法》,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联合市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市各有关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对发布实施超过三年的26项市级农业地方标准规范、30项服务业地方标准规范进行了复审,根据复审结果,决定25项地方标准规范继续有效、24项地方标准规范需要修订、7项地方标准规范予以废止,现予以公告。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8月5日
2017年8月5日
  详见文件:公告〔2017〕6号.pdf
  
                    
                    
                        
                        
                        
                        
                        
浙公网安备 3302090200022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