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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14年第三批拟废止省地方标准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5-11 来源: 浏览次数:3365

各有关单位: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拟废止77项浙江省地方标准(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截止时间为2013年5月12日,任何组织或个人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我局提出,逾期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陈双斌
联系电话:0571-85024623
传真:0571-85024623
邮箱:zjbz2012@126.com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4年4月11日

附件:

2014年第三批拟废止77项地方标准清单.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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