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标准制修订 > 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地方标准废止公告

发布时间:2017-02-13 来源: 浏览次数:2031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强制性标准整合精简结论的通知》(国标委综合函[2017]4号)、《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强制性地方标准整合精简工作方案的通知》以及《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经审核、公示等程序,确定废止19项浙江省强制性地方标准。废止时间自公告之日起。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7年2月13日

上一篇:批准发布《莼菜生产技术规程》省级地方标准

下一篇:批准发布《暴雨过程危险性等级评估技术规范》省级地方标准

平台介绍

使用指南

搜索标准

易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