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标准制修订 > 浙江省地方标准制修订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告[2015]10号

发布时间:2015-08-05 来源: 浏览次数:2249

 

 

根据《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浙江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有关规定,我局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对20111231日前发布、各部门尚未及时组织修订的地方标准进行了清理。经审核,决定163项标准继续有效并更新标准代号,废止37项标准。现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附件:关于公布浙江省地方标准清理结果的公告.doc

2015年清理继续有效目录.xls

2015年清理废止目录.xls

 

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727

 

 


上一篇:批准发布《工业气体空分产品单位综合电耗限额及计算方法》省级地...

下一篇:批准发布《稻鳖共生轮作技术规范》省级地方标准

平台介绍

使用指南

搜索标准

易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