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相关政策

宁波市质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冬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11-27 来源: 浏览次数:3881
各县(市)区质监局(分局)、开发园区质监分局,市特检院:
    冬季历来是特种设备事故易发、多发季节,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冬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提出如下要求:
    一、切实增强做好冬季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今年以来,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国家质检总局、省、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工作有关要求,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突出重点,扎实开展特种设备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经过各地的共同努力,全市特种设备安全状况持续好转的发展态势。但是,当前我市特种设备各类隐患依然较多,超期未检设备依然存在,尤其是2月3日慈溪浒山发生一起锅炉爆炸较大事故,造成6人死亡5人受伤。2014年元旦、春节即将来临,且冬季历来是特种设备事故高发期,一些企业赶任务,忽视安全管理,安全主体责任不落实,隐患整改落实不到位等问题,容易引发特种设备事故,各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和市特检院务必保持清醒的认识和高度的警觉,深入开展冬季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工作,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加大对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设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发现的各类事故隐患,切实落实隐患治理和封闭工作,并督促有关使用单位做好在用特种设备安全自查自纠工作,确保冬季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
    二、继续深入开展安全检查,强化隐患查处力度
    按照冬季及节日时段特种设备安全工作的特点,要继续把豆腐、米粉、年糕、浴室、小旅馆、养殖业等作坊可能使用“土锅炉”的场所作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发现的“三非”锅炉,按有关法规坚决予以查处;对已办理“停用”的锅炉是否真正停用进行监督抽查;要联合教育等部门加强对中小学等人员密集场所的锅炉安全情况检查,确保锅炉等特种设备的使用安全。要继续对事故发生概率较高的快开门式压力容器、简易升降机进一步加强安全监察力度,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制造、非法安装、非法使用)、“两超”(超期未检、超期未整改)、“一无一违”(无证上岗、违章作业)等违法违规行为,切实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 
    三、深入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的监督检查,强化责任落实
    各地安全监察机构与检验机构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认真做好在用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工作的落实,使在用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持证率等达到年初制定的考核指标(近期检验率情况见附表)。检验机构要加强为企业服务的意识,提前做好特种设备的催检和对接工作,并进一步提高检验质量和时效。对不按时申报定期检验的设备,要及时与当地安全监察机构联系,采取有效措施。同时要保证重点监控单位定期检验率、隐患整治率、人员持证率等指标达到100%。 
各地要将冬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情况以书面形式于2014年2月15日前上报市局特监处。(传真:87847976)

 

    附件:2013年11月各县(市)区特种设备定期检验率统计表
                      

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3年11月25日


上一篇:宁波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协(学)会建设的意见

下一篇:浙江省纳入强制检定范围的工作计量器具(第一批)

平台介绍

使用指南

搜索标准

易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