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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TPKM/12
通报标题:依据商品检验法的公告
通报成员:台澎金马单独关税区
负责部门:经济事务部,标准计量检验局
覆盖的产品:高清晰度数字电视、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VCD播放机、DVD播放机、数码相机和数码摄像机。(HS:85章) HS:85 ICS:33.160.40
通报文件的名称:依据商品检验法的公告 页数: 9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04-04-08
内容概述:台、澎、金、马将把高清晰度数字电视、液晶电视、等离子电视、VCD播放机、DVD播放机、数码相机和数码摄像机等电子消费产品作为受检验类商品予以管制。从2005年1月1日起,所有此类产品必须接受标准计量检验局的检验,并且在进口及上市时必须符合安全检验和电磁兼容(EMC)检验要求(只有数码相机和数码摄像机只要求符合EMC要求)。所有上述产品的技术要求是与相关IEC或CISPR标准相协调的CNS标准。此公告还提供了适用的合格评定程序。数码相机和数码摄像机将依照合格计划进行声明,同时其它产品将可以遵循两种合格评定程序,即产品认证注册或型式许可批量检验 。
目的和理由:消费者保护
相关文件:商品检验法,CNS 13438, 13439, 14336, 14408
依据条例:[X]2.9.2 [ ]2.10.1 [X]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2004/07/01
拟生效日期:2005/01/01
提意见截止日期:2004/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