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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T通报
通报号:G/TBT/N/CHN/49
通报标题:“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通报成员:中华人民共和国
负责部门: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SAC)
覆盖的产品:以点燃式发动机或压燃式发动机为动力,最大设计车速大于或等于50km/h、最大设计总质量不超过3 500kg的M1类车辆。 HS:87 ICS:43.020
通报文件的名称:“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 页数: 12 页 使用语言: 中文
通报日期:2004-05-06
内容概述:本文件是中国控制M1类汽车(乘用车)燃料消耗量的强制性国家标准。
目的和理由:环境保护
相关文件:
依据条例:[X]2.9.2 [ ]2.10.1 [ ]5.6.2 [ ]5.7.1 [ ]其他:
拟批准日期:待定
拟生效日期:待定
提意见截止日期:自通报日期60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