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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485号

发布时间:2017-01-19 来源: 浏览次数:4366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我部组织制订了鸡传染性鼻炎二价灭活疫苗(A型221株+C型H-18株)等6种兽药产品试行规程、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现予发布,并发布大观霉素和林可霉素残留检测方法(试行),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制订的兽药国家标准目录

     2.试行规程

     3.质量标准

     4.说明书和标签

     5.大观霉素和林可霉素残留检测方法标准(试行)

                                      农业部

                                     2017年1月9日

  附件1

制订的兽药国家标准目录

序号

标准名称

1

南柴胡注射液

2

鸡传染性鼻炎二价灭活疫苗(A型221株+C型H-18株)

3

盐酸林可霉素预混剂

4

盐酸林可霉素可溶性粉

5

盐酸林可霉素硫酸大观霉素预混剂

6

盐酸林可霉素硫酸大观霉素可溶性粉

附件:
gg2485
说明书和标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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