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的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告 > WTO/TBT > TBT新闻

中国向东盟秘书长正式交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核准书

发布时间:2021-04-23 来源: 浏览次数:1758

2021415日,中国驻东盟大使邓锡军向东盟秘书长林玉辉正式交存《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核准书。这标志着中国正式完成RCEP核准程序,成为继新加坡之后、非东盟国家中第一个正式完成核准程序的成员国。

RCEP协定于20201115日在RCEP第四次领导人会议期间正式签署,成员包括东盟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新西兰等15国,成员国总人口22.7亿,国内生产总值合计26.2万亿美元、总出口额5.2万亿美元,均占全球约30%,是当前世界上人口最多、经贸规模最大、成员结构最多元、最具发展潜力的自由贸易区。

RCEP签署既是区域经济一体化的标志性事件,也是我国继加入世贸组织之后又一重大开放成果。RCEP将实现地区各国间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和投资高水平开放,极大提升区域贸易投资自由化便利化水平,提升地区吸引力和竞争力,不仅将有力推动地区经济整体复苏进程,为促进地区的发展繁荣增添新动能,也有助于凝聚支持多边贸易体制的国际共识,提振各国发展信心,将成为拉动全球增长的重要引擎。同时,RCEP对推动我国新一轮高水平开放、开拓合作共赢新局面产生深远影响,有助于我国对标国际高水平经贸规则,加快制度型开放,推动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有助于发挥大市场优势,更好联通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畅通国内大循环,促进国内国际双循环,推动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

中国正在大力推进RCEP实施相关技术准备工作,以确保在协定生效时能够全面履行协定义务。中国商务部已举办两次全国范围的RCEP线上培训班,协助地方、行业中介组织、企业全面熟悉规则,努力在市场竞争中拓展合作发展空间。

根据RCEP规定,协定生效需15个成员中至少9个成员批准,其中至少包括6个东盟成员国和中国、日本、韩国、澳大利亚和新西兰中至少3个国家。RCEP所有成员国均表示将在今年年底前批准协定,推动协定于202211日正式生效。






上一篇:美国发布贸易报告 经贸路线渐露

下一篇:国家发展改革委环资司有关负责同志就《汽车零部件再制造规范管理...

平台介绍

使用指南

搜索标准

易友科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