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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宁波市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的通知(甬标办〔2014〕1号)

发布时间:2014-03-06 来源: 浏览次数:3232

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各县(市)、区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质监局),市级有关行业协会: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标准化战略的若干意见》(甬政发〔2010〕80号)精神,大力推进创新驱动,提升我市块状产业发展水平,根据《宁波市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组织开展宁波市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级人民政府,各行业协会(商会),技术(产业、企业、标准)联盟组织,区域名牌(证明商标、集体商标)持有人,科研院校均可申报。鼓励标准联盟组织承担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

  二、项目内容

  在市、县两级重点(块状)产业内,以制定和推广实施高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填补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空白的联盟标准;制定和推广实施以集群采标、质量诚信、质量安全、技术攻关、工艺改进、区域名牌、循环生态、节能减排、能源计量等为主要内容的联盟标准,提升产业整体质量水平,促进重点(块状)产业发展的项目。

  三、申报条件

  (一)符合当地重点产业、块状经济发展方向与要求,原则上规模在20亿以上;

  (二)产业有标准和质量提升的空间和内在需求;

  (三)块状产业所在地政府及有关部门有产业发展和项目建设的政策措施;

  (四)项目有明确目标、内容、措施和可预见的效果;

  (五)原则上,产业和块状经济中有不少于30%的规上企业承诺参与实施,且实施企业产值占块状产业总产值的50%以上。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宁波市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申报表》(见附件,可在www.nbzj.gov.cn “热点专题”-“实施标准化战略”-“工业标准化”-“项目申报”下载),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将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文档报所在地县(市)、区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质监局)或市级行业主管部门。

  (二)县(市)、区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质监局)和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对申报项目进行初审,提出推荐意见后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报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申报单位为宁波市级行业协会(商会)的,直接将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电子文档报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项目实行常年申报,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申报项目进行可行性分析和审查,研究确定后分批下达立项计划。

  五、工作要求

  各地、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市和当地政府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产业,加强与有关部门、科研机构的协调和沟通,对产业进行全面的调研和分析,掌握产业发展过程中对标准化工作的内在需求,调动各方面积极性参与项目建设;要认真组织项目的申报和实施,加强对项目的培育、指导和管理,落实责任和人员,推进项目有效开展;鼓励有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省工业标准化重点项目。项目建设补助按《宁波市工业标准化补助经费管理办法》。

  联系人:王琪娟;电话:87025216;电子邮箱:nbbzh@126.com。

 

    附件:宁波市块状产业标准化重点项目申报表

 

                                    宁波市标准化战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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