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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5123.2-2010

中文名称:电力牵引 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用旋转电机 第2部分: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

英文名称:Electric tracion --Rotating electrical machines for rail and road vehicles --Part 2:Electronic convertor-fed alternating current motors

中国标准分类(CCS): S35
国际标准分类(ICS): 29.280
发布日期: 2010-09-02
实施日期: 2011-02-01
页数: 28
标准状态: 作废
点击数: 475
废止日期: 2019-01-01
适用范围: 1.1 GB/T 25123的本部分适用于驱动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的由电子变流器供电的交流电动机。 本部分为通过试验确定电动机的性能并评定该电动机对某一规定工作制的适应性以及与其他电动机进行比较提供依据。 某些试验按照GB/T 25117.1、GB/T 25117.3进行,为避免试验的重复,一些型式试验项目和研究性试验项目最好在组合试验台上进行。 特别提请注意的是,按照5.1的要求,电动机设计者和对应的变流器设计者之间相互协作。 注1:本部分亦适用于由动力车辆推动的拖车上的电动机。 注2:本部分的基本要求可适应于特种车辆(如工矿机车)用电动机,但不包括电机的防焊或可能要求的其他特殊性船。 注3:本部分不适用于小型地面车辆(如蓄电池供电的搬运车,在厂区内使用的货车等)用电动机。本部分同样不适用于各种车辆上的微型电机,如挡风玻璃刮水器用电动机等。 注4,符合IEC 60034规定的工业用电动机可以用作某些驱动,只要验证电动机在变流器供电下的运行仍能满足该特殊应用场合。 1.2 对于由一个共用变流器并联供电的牵引电动机,其定额应该考虑因轮径偏差、电机特性差异以及当运行在高粘着系数时的轴重转移等所引起的对电机负荷分配的影响。对于这种特殊的应用场合,制造商应将所允许的最大轮径差通知用户。 1.3 本部分所涉及的电动机的供电设备限定为电子变流器。 注:在本部分起草时,仅有三种电动机—交流器的组合形式用于牵引系统,但本部分对将来可能使用的其他组合形式也适用。这三种组合形式为: ——由电压源交流器供电的异步电动机; ——由电流源变直器供电的异步电动机; ——由电流源交流器供电的同步电动机。 1.4 电动机类型 本部分包括以下两种电动机: 4.1 牵引电动机 用于驱动轨道机车车辆和公路车辆的电动机。 4.2 IEC 60034系列所不涉及的辅助电动机、驱动压缩机、风扇、辅助发电机或其他辅助机械的电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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